- 求職會員規章
- 當您選擇開始登錄本網站之履歷表時,即視為您已事先閱讀「求職規約」全部內容,並同意遵守以下約定(以下您以「本人」簡稱;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屬之104人才網獵以「本網站」簡稱;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屬之104人力銀行、教育資訊網、廣告網、創業加盟網、家教網、專案外包網、辦公市、職感網、心理網、人資網、評量中心、數位人資網、公司資訊中心等網站以「子網站」簡稱;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屬之獵才顧問中心以「高階獵才」簡稱;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一零四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所屬之人才派遣中心以「人才派遣」簡稱;以上本網站、子網站、高階獵才、人才派遣以「104企業集團」統稱;「求才廠商」指與本網站簽約在有效刊登期間之求才廠商客戶):
- 第一條:本網站提供之求職服務內容
- 本人充分瞭解本網站提供求職者免費刊登全職或兼職履歷之求職服務內容,主要分為三種:(一) 保護式半顯示履歷自動配對服務;(二)求才會員主動查詢與聯繫保護式半顯示履歷服務;(三) 求職者主動應徵服務。本條所稱「保護式半顯示履歷自動配對服務」是指當本人完成履歷表登錄及成功送出後,本網站之電腦系統將會依照本人所設定之求職條件,經自動機制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傳送本人之保護式半顯示履歷予符合條件之求才會員之服務。本條所稱「求才會員主動查詢與聯繫保護式半顯示履歷服務」是指求才會員得透過本網站,在其刊登所屬職務類別之範圍內,主動設定篩選條件,查詢與本人希望職務類別相同且本人保持可挖角狀態之半顯示履歷表,並針對有興趣人選提出聯繫邀約之服務。本條所稱「求職者主動應徵服務」是指本人得於本網站就意欲應徵之工作機會主動送出履歷表予求才會員之服務。
- 第二條:求職者履歷資料之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
- 本人同意將本人於本網站登錄之履歷資料,無償且不附帶任何條件提供予本網站蒐集、電腦處理及作為以下特定目的之利用:
- 依前條服務提供求才會員作為面試徵才之用;
- 作為人才派遣、高階獵才或專案招募之查閱、連絡及推薦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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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條:本網站之服務與就業服務之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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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條:登錄履歷時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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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茲保證本人登錄之履歷資料(含照片),絕無擅自利用他人名義或自為不實之登錄。本人登錄履歷資料之各項內容,均經詳實填寫,絕無虛偽不實,如有內容不雅,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本網站有權不予刊登、關閉履歷或將本人列入拒絕往來用戶名單。若涉及民刑事糾紛者,本網站亦會配合檢察或司法機關,提供本人必要之個人資料供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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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自選履歷表密碼時,不使用全形字或中文字。當履歷表登錄完成後,本人除應牢記自設之密碼,亦需自負妥善保管責任,且不將此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本人如發現帳號或密碼遭人非法或不當使用,將立即通知1O4人力銀行網站客服人員,並於找到工作後,主動上網關閉履歷,否則邇後所生一切可能之不便,概由本人自行承擔。
- 第五條:求職者禮儀約定
- 本人同意若發生以下三款違反求職禮儀之情事者:
- 求職者填寫之履歷表,有虛偽不實之情事,經查明屬實,經本網站要求更正但仍不修正者。
- 求職者已與求才會員約定前往面試之時間,屆時無故不到,未事先或事後立即通知該公司解釋原委,不聞不問,經查明屬實者。
- 求職者已與求才會員約定前往上班之時間,屆時無故不到,未事先或事後立即通知該公司解釋原委,不聞不問,經查明屬實者。
- 第六條:求職者於面試前或面試時應注意事項
- 本網站對於求才會員及其提供之工作機會,固經由本網站之客戶服務專員,予以過濾與篩選,惟仍不排除或有可能遭人魚目混珠、冒名頂替或提供名實不符之工作機會。本人於應徵面試時,仍須提高警覺,注意自身權益與安全,遇有任何疑慮或不法,本人應立即結束面試離開,並利用本網站意見反應之機制,將遭遇情形提出檢舉,或利用求職者服務專線(02)29126104分機8200及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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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 本人與本網站、子網站、人才派遣、高階獵才共同約定,若有爭議發生而須訴諸司法解決時,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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