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求职条约
- 当您选择开始登录本网站之简历表时,即视为您已事先阅读「求职规约」全部内容,并同意遵守以下约定(以下您以「本人」简称;一零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之104人才网猎以「本网站」简称;一零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之104人力银行、教育信息网、广告网、创业加盟网、家教网、项目外包网、办公市、职感网、心理网、人资网、评量中心、数字人资网、公司信息中心等网站以「子网站」简称;一零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之猎才顾问中心以「高阶猎才」简称;一零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一零四人力资源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之人才派遣中心以「人才派遣」简称;以上本网站、子网站、高阶猎才、人才派遣以「104企业集团」统称;「招聘厂商」指与本网站签约在有效刊登期间之招聘厂商客户):
- 第一条:本网站提供之求职服务内容
- 本人充分了解本网站提供求职者免费刊登全职或兼职简历之求职服务内容,主要分为三种:(一) 保护式半显示简历自动配对服务;(二)招聘会员主动查询与联系保护式半显示简历服务;(三) 求职者主动应征服务。本条所称「保护式半显示简历自动配对服务」是指当本人完成简历表登录及成功送出后,本网站之计算机系统将会依照本人所设定之求职条件,经自动机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传送本人之保护式半显示简历予符合条件之招聘会员之服务。本条所称「招聘会员主动查询与联系保护式半显示简历服务」是指招聘会员得透过本网站,在其刊登所属职务类别之范围内,主动设定筛选条件,查询与本人希望职务类别相同且本人保持可挖角状态之半显示简历表,并针对有兴趣人选提出联系邀约之服务。本条所称「求职者主动应征服务」是指本人得于本网站就意欲应征之工作机会主动送出简历表予招聘会员之服务。
- 第二条:求职者简历数据之搜集、计算机处理及利用
- 本人同意将本人于本网站登录之简历数据,无偿且不附带任何条件提供予本网站搜集、计算机处理及作为以下特定目的之利用:
- 依前条服务提供招聘会员作为面试征才之用;
- 作为人才派遣、高阶猎才或项目招募之查阅、连络及推荐之用;
- 作为接收104企业集团各项服务与信息之用,例如但不限于市场调查问卷,104企业集团之广告网或教育信息网受企业委托代为发送之会员;
- 其它另经过本人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网页点选按钮同意之利用。
- 第三条:本网站之服务与就业服务之差异
- 本人明了本网站依求职规约第一条约定所提供之服务是一求职招聘信息供应服务,本网站(除高阶猎才、人才派遣与项目招募外)并不办理或介入任何本人与招聘会员间之职业介绍、人才中介、人才甄选或促使劳雇双方签订聘雇契约之实务行为。
- 第四条:登录简历时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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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兹保证本人登录之简历数据(含照片),绝无擅自利用他人名义或自为不实之登录。本人登录简历数据之各项内容,均经详实填写,绝无虚伪不实,如有内容不雅,违反社会善良风俗,本网站有权不予刊登、关闭简历或将本人列入拒绝往来用户名单。若涉及民刑事纠纷者,本网站亦会配合检察或司法机关,提供本人必要之个人资料供查证。
- 本人明了凡个人连络资料不全、学历及自传留白,或过于精简,于填表后之一周内,若仍未确实补齐者,本网站有权不予刊登或关闭简历。
- 本人明了于本网站每人仅限登录一份简历表,遇有重复登录者,本网站之系统将自动予以删除。本人已完成登录之简历表,除本人经列为本网站之拒绝往来用户者外,本人有权使用本网站简历维护功能,自行编修简历内容或更改密码。
- 本人明了本网站不主动于公开网页(意指,无须经过任何帐号密码查验登入,即可浏览之网页)上显示本人之个人连络数据域位(例如:名字、电话、完整地址、e-mail等),但其余简历内容,除依本网站提供之功能经由本人主动设定隐藏者外,将于本网站之公开网页上显示。
- 本人明了填写自传时,若于自传栏位填写个人姓名及连络数据,因招聘厂商浏览本人(部分)简历资料,导致自传内容于公开网页上揭露个人姓名及连络数据之后果,应由本人自行承担。
- 本人自选简历表密码时,不使用全角字或中文字。当简历表登录完成后,本人除应牢记自设之密码,亦需自负妥善保管责任,且不将此密码泄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转让他人使用,本人如发现帐号或密码遭人非法或不当使用,将立即通知1O4人力银行网站客服人员,并于找到工作后,主动上网关闭简历,否则迩后所生一切可能之不便,概由本人自行承担。
- 第五条:求职者礼仪约定
- 本人同意若发生以下三款违反求职礼仪之情事者:
- 求职者填写之简历表,有虚伪不实之情事,经查明属实,经本网站要求更正但仍不修正者。
- 求职者已与招聘会员约定前往面试之时间,届时无故不到,未事先或事后立即通知该公司解释原委,不闻不问,经查明属实者。
- 求职者已与招聘会员约定前往上班之时间,届时无故不到,未事先或事后立即通知该公司解释原委,不闻不问,经查明属实者。
- 第六条:求职者于面试前或面试时应注意事项
- 本网站对于招聘会员及其提供之工作机会,固经由本网站之客户服务专员,予以过滤与筛选,惟仍不排除或有可能遭人鱼目混珠、冒名顶替或提供名实不符之工作机会。本人于应征面试时,仍须提高警觉,注意自身权益与安全,遇有任何疑虑或不法,本人应立即结束面试离开,并利用本网站意见反应之机制,将遭遇情形提出检举,或利用求职者服务专线(02)29126104分机8200及8202。
- 第七条:本网站免责约定
- 本人明了本网站提供本人免费刊登简历之服务,并不表示本网站有义务或有责任为本人无法找到工作,或本人与招聘会员发生面试征才之劳资或消费纷争,或招聘会员将本人简历数据移作不法或不当使用时,须负其责任。本人同意不对本网站或104企业集团就以上情形之发生为民事损害赔偿之请求,亦不任意公开散布有损本网站或104企业集团或其负责人、董监事、受雇人商誉或名誉之言论或文字。
- 第八条:隐私权保护政策
- 本人明了本网站、子网站、人才派遣、高阶猎才之隐私权保护政策亦构成求职规约之一部分,作为求职规约之补充内容,本人亦应详加阅读。
- 第九条:准据法及管辖法院
- 本人与本网站、子网站、人才派遣、高阶猎才共同约定,若有争议发生而须诉诸司法解决时,双方合意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并以中华民国法律为准据法。
- 更多细节请参阅隐私权保护政策
